2023年2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任命的名单,批准任命朱雅频为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朱雅频,男,汉族,1966年3月生,河南内乡人,1990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7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二级大检察官,党组书记、检察长。
人物履历
1983.09-1987.07,西北政法学院法律系法律专业学习;
1987.07-1989.06,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律业余大学青海分校教师;
1989.06-1995.06,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其间:1989.11-1991.02,挂职青海省民和县法院助理审判员);
1995.06-1998.02,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助理审判员;
1998.02-1999.05,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主任、助理审判员;
1999.05-2001.03,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主任、审判员;
2001.03-2001.04,青海省海南州中级人民法院代院长;
2001.04-2006.09,青海省海南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2006.09-2006.11,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代院长;
2006.11-2012.08,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2012.08-2012.09,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正厅级);
2012.09-2018.01,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正厅级);
2018.01-2018.02,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2018.02-2021.01,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2021.01,北京市检察院党组书记、副检察长、代理检察长。
2018年2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批准任命朱雅频为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2018年3月8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等有关规定任命朱雅频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大检察官。
2021年1月,西藏自治区检察院检察长朱雅频调任北京市检察院党组书记。
2021年1月,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人事任命事项:任命朱雅频为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决定其代理检察长职务。
2021年1月27日,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选举朱雅频任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2021年1月,那曲市选出的西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朱雅频调离西藏自治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朱雅频的代表资格自然终止。
2023年2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任命的名单,批准任命朱雅频为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现任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二级大检察官。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
(信息来源:网络)
中华朱氏网
2023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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