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十日

来源:用户上传 | 上传者: 朱开南 | 2020/04/07|浏览量:1212

扬州十日,满人对于以后发生的事情的记载显然是很坦率的:

“十八日(1645年5月13日),大军薄扬州城下。招喻其守扬阁部史可法、翰林学士卫允文及四总兵官、二道员等,不从。二十五日(1645年5月20日)令拜尹图、图赖、阿山等攻克扬州城。

就时间而言,从5月13日开始的、到5月20日以攻破扬州城而告终的这场攻城战,无疑是短暂的。

一般说来,在战斗中大炮是非常重要的,尽管并不绝对具有决定性。这种武器和中原地区的炮手们曾使清军初期战斗取得很大成功,因此清军就了解了这种葡萄牙重炮的重要性。的确,当多铎的先头部队驻扎在扬州北的斑竹园时,实际上是在等待后面的炮队。

史可法本人也非常知道这种现代化大炮的重要性。正是他在1643年建议,南京军械库的陈旧、笨拙的“神器”应该换成更为轻便的“三眼枪”(即三筒枪)。因而,在南京政权建立的头几个月里,史可法尽了极大的努力改装他的炮队。徐光启的学生陈于阶替他制造这种新的葡萄牙重炮。陈曾经在一个改变了他宗教信仰的天主教堂的铸坊学过这种技术。这样,在1645年5月20日开始的攻城战斗中,史可法由于沿石墙架在木制平台上的外国重炮而掌握了最初的主动权。

一旦多铎的士兵进入这些重炮的射程之内,那么就有成百上千的人被杀死杀伤。但是多铎不慌不忙地指挥自己的炮队向城墙西北角射击,随后清步兵一涌而上,通过大炮的火力网,一直冲到城墙根底下。在那里,史可法又掌握了瞬间的主动,因为他的弓箭手们直射城下的那些进攻者。很明显,此时多铎已经命令他的士兵不惜代价夺取西北角了。每当一名清兵倒在箭下,另一个便补了上来。很快,尸体越堆越高,一些清兵甚至不需要梯子就能爬上城墙。随着清兵越上越多,守城者便开始恐慌起来。城墙防御工事沿线的守兵们争着跳上木制炮台,以爬上最近的房顶,然后逃跑。在很多地方,过重的炮台坍陷了,那些守城士兵如果没有被压死,也在随后的肉搏战中被杀死了。

接着,这种恐慌在城里也蔓延开来。不管是因为叛徒的鼓动还是因为一些谣言(有人说,守军以为满军是黄得功将军派来的一些增援部队),主要城门很快被城内的人们丢弃不管了。随着清军的涌入,南明的士兵丢弃了他们的头盔和长矛,狼狈不堪地逃向南门,企图从那个方向逃走。另外一些人,知道这座城市已经被全部包围了,干脆就不抱有任何希望。曾经以日记记载了随后发生的灾难的王秀楚还记得:“突有一骑由北而南,撤缰缓步,仰面哀号,马前二卒依依辔首不舍,至今犹然在目,恨未传其姓字也。”

就在守城的士兵丢盔卸甲,急忙在城中民房里寻找藏身之地时,史可法离开他在城北门的炮台,骑马穿过内城,直奔南门,他希望从那儿出去,然后从侧翼进攻满人。但为时太晚了,清军已经到达了城南门。史可法这时认识到,他已经失去了扬州,抵抗可能已是毫无意义的了。 一两天前,史可法曾面问庄子固,如果扬州城陷落,他是不是准备为主尽忠。庄子固不假思索地回答说,他会的。此刻,史可法真的请求庄把他自己杀死,但是庄子固不忍这样做。于是史可法猛然拔出自己的佩剑自刎。但是,他没有受到致命伤,只是倒在庄子固的怀里血流不止。史可法大声呼叫其养子助他速死,但是史得(德)威犹豫再三未能下手。结果从城北门逃来的败兵把他们席卷而去,后面有满人紧追不舍。混战之中,庄子固被杀死了,史可法被一个认出了他的清军将领捉住。史可法请求把他带到他们的指挥官那里去。

史可法很快就被带到豫王多铎那里。日记作者王秀楚几天以后这样描写豫王说:“忽见一人红衣佩剑,满帽皂靴,年不及三十,姿容俊美”。身穿精美之锁甲护胸,坐骑华饰,多人随从,虽为满人,其体貌甚伟俊,下巴突出,前额宽大,其随员中有多名扬州人。是为满人总督和皇帝之叔父豫王。

这份材料没有告诉我们,多铎在20日审问史可法时什么打扮,但是有一点是容易想象的,即在身材魁梧、衣着华丽的满族王侯和粗壮、面色阴晦、仍然穿着带有血迹衣服的中原将军之间,实在有天壤之别。据温睿临关于他们见面的记载,豫王很友好地召见了史可法,说:

“前以书谒请,而先生不从。今忠义既成,当畀重任,为我收拾江南。”

史可法回答道:“我此来只求一死耳。”

多铎问道:“君不见洪承畴乎?降则富贵。”

史可法答道:“彼受先帝厚恩而不死,其不忠于尔国明矣。我岂肯效其所为?”

于是多铎命令宜尔顿将军“劝说”史可法屈服,但是三天过去了,史可法仍然拒绝投降,于是下令杀害他。在《实录》的简短记载中,说道:“获其阁部史可法,斩于军前。其据城逆命者,并诛之。”

《实录》给人一种有计划地处死这批人的印象,实际上是骗人的。大部分史可法的部属,如总兵刘肇基、骁将马应魁、幕僚何刚、天主教徒、炮队专家陈于阶,或是死于街上的战斗或是自杀。史可法的全部19名私人幕僚都遇难了。但是由于随后日子里发生的暴行(那是在中国历史上最为臭名昭着的大屠杀之一),他们的死难没有引起人们足够的注意。

于1645年5月20日的城防崩溃后,扬州城居民只有听天由命了。尽管当时大雨倾盆,但是一些居民忙着烧香,准备着入侵者的到来,同时大量地隐藏他们的金银财宝。他们只是做了这些谨慎的准备,但是全然无力抵抗那些已接管这座城市的满族人、蒙古人和投降了的汉人。王秀楚写道:“众皆次第待命,予初念亦甘就缚”。

那些叛徒领着清兵在这座商业城市中从一个富户进入另一个富户。清兵们先是要银子,后来就无所不要了。直到20日的白天,还没有人身伤害。但是夜幕降临之后,人们听到了砸门声、鞭子抽人声和受伤人发出的嚎叫声。那个夜晚火势蔓延开来,但有些地方的火被雨浇灭了。到于1645年5月21日,一份告示保证说,如果藏起来的人能够出来自首的话就会得到赦免,于是许多藏在自己家里的人走了出来。可他们走出来后却被分成50或60人一堆,在三四个士兵的监督下,用绳子捆起来。然后就开始用长矛一阵猛刺,当场把他们杀死,即使仆倒在地者也不能幸免。

诸妇女长索系颈,累累如贯珠,一步一跌,遍身泥土;满地皆婴儿,或衬马蹄,或借人足,肝脑涂地,泣声盈野。

扬州变成了屠场,血腥恶臭弥漫,到处是肢体残缺的尸首,一切社会准则都不复存在了。

扬州百姓, 同仇敌忾御敌。据史可法纪念馆馆藏资料记载: 在保卫扬州城的战斗中,百姓踊跃参战。有的奔上城头抢修防御工事, 有的协助兵士巡城, 连妇女老小都出动, 搜集砖石、 石灰, 赶制刀枪弓箭。退职武将樊大纲召集一批志士, 加入守城队伍。其母为了免除儿子的牵挂, 竟一头撞死在石碑上。城被攻破后, 市民们或同清兵巷战而死, 或自杀身亡。 二百多扬州少年自发组织起来, 到处伏击清军, 全部战死; 诸生高孝瓒, 在衣襟上书:“首阳志, 睢阳气, 不二其心, 古今一致” , 在学宫自缢; 医生陈天拔、 画家陆榆, 船民刘某、 徐某, 均不屈死;妇女拒辱自杀者不计其数。

那些从城墙上跳下去企图逃跑的人不是摔断了大腿,就是落到了流氓无赖和散兵游勇手中,他们把这些人抓起来拷打,要他们交出财宝来。在城里,一些人藏到垃圾堆里,在身上涂满烂泥和脏物,希望以此躲开人们的注意,但是清兵不时地用长矛猛刺垃圾堆,直到里面的人像动物一样蠕动起来,鲜血从伤口流了出来。大火蔓延开来,那些因为藏在屋子里或地下室里仍然活着的人们,或者是被无情的大火所吞噬,或者是战战兢兢地跑到街上,被那些仍然在屠城的清兵杀死了。甚至那些被正规的清军放过去的、赤身露体在街上游转的、孤弱无助的市民,又被成群的散兵(“不知为清兵、为镇兵、为乱民”)拦住,乱棒打死。 到5 月25日,即滥杀和抢劫的第六天,这场大屠杀结束了。清军接到豫王的命令,就此封刀。和尚们得到命令开始收集和焚烧尸体。到5月27日,开始赈济口粮。又过了几天,那场雨——它使大火没有毁灭整个城市——终于停止了,太阳也出来了。当时的人们估计,有80万人死于这场屠杀。

扬州屠城原因有四:

1.清朝入关之初,采取了一系列缓和矛盾、取消苛捐杂税的措施,使沿途百姓多未进行抵抗。1645年,前明降臣孙之獬因自己受到同僚排挤,向多尔衮建议重新采取剃发易服之策,多尔衮认为此时已占领北京,大势已定,便采纳了这个建议。清顺治二年六月十五日(公元1645年7月8日)多尔衮下令再次颁发“剃发令”,强令异族人剃发易服,其执行口号是:“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清朝颁布“易服令”规定“官民既已剃发,衣冠皆宜遵本朝之制。”此时恰逢兵临扬州,扬州人在史可法领导下对满人的攻击下的顽强抵抗,惹恼了统帅多铎亲王。

2.扬州地处南北交通枢纽位置,历来得漕运、盐运之利,向称富庶地区,商业繁荣。加之扬州人民自李庭芝、姜才抗清以来就具有深厚的抵抗传统,这次清兵入侵,再一次激起他们反抗热情的高涨。我们不妨读读与王秀楚同时代的诗人靳应升《读邗江〈钱烈女传〉,补诗以吊之》一诗:“烈火不受尘,高云不受滓。此身能不辱,虎狼莫敢视。哀此闺中秀,珍重全一耻。忆初引决时,长跪泪如此。问我军如何?鼓哑城东圮。此时知尽节,必吾相国史。弱质虽非男,未忍蹈犬豕。不死不成人,一死良不悔。从容裁大义,弃身如弃屣。老亲苦无儿,宁复顾甘旨。日月照其魂,洁比邗江水。”据此诗,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史可法领导的抗清斗争得到扬州人民怎样的响应与支持。

对于如此英雄的城市,对于如此富庶的地区,满人破城后,不杀百姓不足以解恨,不抢夺财物不足以中饱私囊。所谓“勿杀无辜,勿掠财富,勿焚庐舍”的誓约,早已成为一纸空文,聊欺后世而已。

3.清兵攻城付出惨重代价,有扫垢山(骚狗山)的尸体丛葬为证,有三个将领、一个贝勒的阵亡为证。由此而引起对城中百姓大屠杀的报复。

4.为进军江南,对当地不服的异族进行镇慑。清兵攻克南京后,多铎在《谕南京等处文武官员人等》的布告中,就露骨地宣称:“昨大兵至维扬,城内官员军民婴城固守,予痛惜民命,不忍加兵,先将祸福谆谆晓谕。迟延数日,官员终于抗命,然后攻城屠戮,妻子为俘。是岂予之本怀,盖不得已而行之。嗣后大兵到处,官员军民抗拒不降,维扬可鉴。”这等于是一份扬州大屠杀的命令。

事实上,清兵大屠杀并未迟延数日,诸多史乘说:“从破城之日起,豫王就下令屠城。”不仅是戴名世一人所记。多铎收了徽商汪氏兄弟30万金的巨额贿赂,却未答应他们“勿杀无辜”的请求。顾炎武所记的多铎在南京执法严,不过是对那些抢了财物不向他上交的士兵执法严,其时江宁县就在多铎的掌握之中,抢掠南明皇宫内的各物多半为贵重宝物,岂容士兵独吞私没?所引顾炎武的记载,并不能证明豫王在扬州严于执行“勿杀无辜,勿掠财富,勿焚庐舍”的法令。

虽说大屠杀“凡七日乃止”,但《扬州十日记》记为“十日”,并没有错,封刀令并没有及时止住屠杀。与王秀楚同时代的诗人吴嘉纪《挽饶母》诗也说:“忆惜荒城破,白刃散如雨。杀人十昼夜,尸积不可数。”另一个与王秀楚同时代的诗人顾炎武也有诗说:“愁看京口三军溃,痛说扬州十日围。”(《酬朱监纪四辅》)这里用“围”,不用“杀”,是因诗的押韵缘故。

关于扬州大屠杀,除了王秀楚的《扬州十日记》有亲历、亲睹的逐日实录,戴名世《南山集》中的《扬州城守纪略》(到现在都被列为禁书)、计六奇《明季南略》等也有简略的记载。《扬州城守纪略》:“初,高杰兵之至扬州也,士民皆迁湖潴以避之;多为贼所害,有举室沦丧者。及北警戒严,郊外人谓城可恃,皆相扶携入城;不得入者,稽首长号,哀声震地。公辄令开城纳之。至是城破,豫王下令屠之,凡七日乃止。”

“亟收公(史可法)遗骸,而天暑众尸皆蒸变,不能辨识,得威哭而去”。《明季南略》:“廿五日丁丑,可法开门出战,清兵破城入,屠杀甚惨”。

此外还有各种稗官野史的杂录,当日史可法部下、幕僚的回忆录,有大量的诗篇,以如泣如诉的悲愤文字作诗史;有至今保存完好的写真图画,以直观的视觉形象作画史;有同时代扬州人的话本,在歌颂史可法民族气节的同时作扬民遭遇的痛史。

由《扬州历代诗词》所收诗篇,不下50首。如“兵戈南下日为昏,匪石寒松聚一门。痛杀怀中三岁子,也随阿母作忠魂。”(明黄宗羲《卓烈妇》)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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