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研究

图文热点

千奇百怪的西洋姓氏(上)

来源:管理员| 上传者: 世界朱氏网| 2021/07/26 12:09:43 浏览量:1335

【题记】

没文化的美国人的姓氏

号称经济最发达、科技最先进的美国,其实是一个没文化的国家,或者确切地说,是一个没有自己的文化的国家。

说美国没文化,并非是毫无根据的瞎说、胡说。经济、科技不同于文化,尽管它们也是文化的组成部分之一。

但文化有着远比经济、科技广泛、深刻的内涵,比如美国人立姓的随意性、胡乱性,就是没文化的表现。

美国由移民而组成,来自世界各地不断涌入的移民,不只是带来了他们各自的血统和姓氏,也带来了他们各自的语言、习俗和文化,包括大量肤浅、低俗文化,既造成美国姓氏的五花八门,也使得美国难以形成其可持久的文化,结果又进一步促成美国人姓氏的随意和古怪。

最早的美国人,以来自欧洲国家的移民为主体。这部分美国人姓氏,具有欧洲姓氏文化的突出特点与属性。

就来自英伦三岛有着盎格鲁一撒克逊血统的美国人的姓氏而言,根据美国学者艾尔斯登•史密斯的考察,其来源主要有以下四种情况:

一是祖先以职业为姓。例如Smith史密斯(工匠、铁匠)、Miller米勒(磨坊工)、Baker贝克(面包师)、Fisher费希尔(渔夫)、Farmer法默(农夫)、Butcher波切尔(屠夫)、Taylor泰勒(Tailor的变体、裁缝)等。

二是以居住地的地理位置或环境特点为姓。如Wood伍德(树林)、Bridge布瑞吉(桥)、 Brook布鲁克(小河)、Ford福特(浅滩)等等。姓氏中以-gate,-bridge,-field,-wood等结尾的,也属此类。

三是以父(或祖)名演变而来的字为姓。如Johnson约翰逊,由Joh)的儿子son演变而来;Richardson理查森,由Richard的儿子son演变而来。

四是以先祖的浑名或某些生理特征而得姓。如Coward科沃德(懦夫、胆小的)、Crazy凯瑞(疯子、狂人)、Bald波德(秃头)、Long朗(长的)、Armstrong阿姆斯特朗(胳膊粗壮的)等等。

除此之外,还有以水果、粮食、肉食等一类食物为姓的,如苹果(Apple)、橘子(Orange)、大米(Rice)、小麦(Wheat)、玉蜀黍(Corn)、熏猪肉(Bacon)、火腿(Ham)等。

以动、植物物为姓的,如狮子(Lion)、狼(Wolf)、狐狸(Fox)、天鹅(Swan)、鸟(Bird)、公鸡(Cock)、公鸭(Duck)、鱼(Fish)、花(Flower)、欧梣(Ash)等。

以色彩为姓的,如Brown布朗(棕色)、Black布莱克(黑色)、Red瑞德(红色)、White瓦特(白色)等。

以信仰、崇拜的对象为姓,如基督(Christ)、圣经(Bible)、教皇(Pope)、国王(King)、女王(Queen)、Prince(王子)、公爵(Duke)、伯爵(Lord)、学问家(Egghead)、聪明人(Wiseman)、伯爵(Richman)、银行家(Bankman)等。

以财富、金钱相关的名词为姓,如银行(Bank)、金人(Goldman)、金的(Golden)、珠宝(Jewelry)、戒指(Ring)、银子(Silver)、股票(Stock)、现金(Cash)等。

甚至还有以某些不雅、不吉利、晦气、灾病等字眼为姓的,如咳嗽(Cough)、死(Death)、棺材(Coffin)、地狱(Hell)、穷人(Poorman)、罪人(Sinner)、性交(Sex)、强奸犯(Raper)、扫帚(Broom)、扫帚把(Broomstick)等。

看盎格鲁一撒克逊血统美国人的姓,足以让你眼界大开。没有什么是他们不敢姓的。他们什么都敢堂而皇之作为家族姓氏代代相传。随意姓、胡乱姓,既是美国文化太浅的结果,也是美国没文化的标志。

上述姓氏仅仅是就盎格鲁一撒克逊血统的美国人姓氏而言,其它血统和地区包括来自德、法、意、俄、日本、阿拉伯及非洲等移民的美国人的姓氏不在其中,如果都加在一起,其姓氏数量之大之复杂性就可想而知了。

艾尔斯登•史密斯的研究估计,全美大约有150万个不同姓氏,万人以上的大姓3000多个。

其中前十大姓氏依次为:Smith(史密斯)、Johnson(约翰逊)、Williarms(威廉斯)、Brown(布朗)、Jones(琼斯)、Miller(米勒)、Davis(戴维斯)、Martinson(马丁森)、Anderson(安德森)和Wilson(威尔逊)。

位列第一的Smith(史密斯)姓,全美约有200多万人姓之,占美国全国总人口的0.67%左右。2020年,中国第一大姓王氏总人口9500万,占全国总人口的7.1%。

 开欧洲姓氏之先河的英国人的姓氏

在欧洲,英国是最早使用姓氏的国家。英国自11世纪开始在贵族中使用姓氏,但广泛推及到普通民众则已是16世纪的事情了。

在英国,早期居住在这里的本土人,一生下来就只取一个名,如John(约翰)、Hilda(希尔达)等。那时聚居一处的英国人,就地扎寨,因人稀寨小,取名相同的现象不多见,即使有也屈指可数,不易混淆。

但随着时间的延长,小村寨扩展成大村庄,有些大村庄还演变成了市镇。这样,同一地方取名相同的人就有可能日益增多。

为能区分,英国人就在同名人的名字后面加上其职业名称,或者在同名人的名字后加上其住处名称,再或者在同名人的名字后面加上其绰号或外表形象,或用某某人之子的称呼等。

后来,这些职业名称、住处名称、绰号或外表形象、某某人之子的称呼等,即演变成了英国人的姓。

譬如,有两个都叫John的人,一个的职业是织布工(the weaver),另一个的职业是厨师(the cook),于是,人们就分别将他们称之为John the Weaver(织布工约翰)、John the Cook(厨师约翰)。

与之相类似的或许还有:John the Miller(磨坊工约翰)、John the Shepherd(羊倌约翰)、John the Thatcher(盖屋匠约翰)等。

后来,这些叫法就成了:John Weaver(约翰•威弗尔)、John Cook(约翰•库克)、John Miller(约翰•米勒)、John Shepherd(约翰•谢泼德)、John Thatcher(约翰•撒切尔)等。

由此,这称呼中的第二个名词即成为了英国人后来用的姓,并且很快就用在了小孩的身上。如约翰•威弗尔的孩子可能叫做Hilda Weaver(希尔达•威弗尔)或Charles •Weaver(查尔斯·威弗尔)等。

这种以身分或职业而得来的姓氏,包括Baker贝克(面包师)、Hunt或Hunter享特(猎人)、Carter卡特(马车夫)、Smith史密斯(铁匠、工匠)、Cook库克(厨师)、 Miller米勒(磨房主)、Turner 特纳(车工)、Archer阿彻(弓箭手)、Butcher波切尔(屠夫)、Clark克拉克(牧师)、Cooper库珀(制桶工)、Dyer(染工)、Farmer法默(农场主)、Faulkner福克纳(训鹰者)、Fisher费希尔(渔夫)、Fuller坲洛(漂洗工)、Potter波特(饮酒储器制造商)、Gardener伽德诺(园丁)、Glover格拉沃(手套贩卖商)、Judge(法官)、Mason梅森(石匠)、Page(服务的青年)、Parker派克(制陶工)、Sawyer邵育(锯木匠)、Slater斯洛特(石板瓦匠)、Taylor泰勒(裁缝)、Thatcher撒切尔(茅屋匠)、Weaver韦弗(纺工)、Woodman沃德迈(樵夫)、 Wright莱特(机械商)等等,是英人姓氏的一大来源。

如果你遇到的是一个叫Thomas Carpenter(托马斯•卡芬达)的人,那可能他的先祖就是一位以Carpenter(木工)为业的人。如果是Harry Potter(哈利·波特),他的祖先可能就是酿酒的。

其次,同一村庄里取名Tom(汤姆)的人,也可根据他们各自的住处加以区别。如居住在悬崖(Cliff)下的汤姆(Tom Cliff),紧挨树林(Wood)边居住的汤姆(Tom Wood),家舍坐落在田野里(Field)的汤姆(Tom Field),等等。

于是,就有了一系列以居住地的景观特征命名的姓。如Hiii希尔(山)、Churchill邱吉尔(山丘)、Wold沃尔德(没有树木的山地)、Tree特里(树)、Wood伍德(树林)、Field菲尔德(田野)、Moore摩尔(荒野)、Well韦尔(水井)、Ford福特(浅滩)、Street斯特里特(街道)、Cliff(悬崖 克利夫)、Lane莱恩(小巷)Bush、布什(灌木丛)、Brook布鲁克和Beck贝克(小溪)、Pond庞德(池塘)、Lake雷克(湖泊)、Forest福雷斯特(森林),如此等等。

比如David Beckham(大卫•贝克汉姆),其祖先就可能曾经住在一个小溪旁的住所里。

三是把以住所地点区别同名人的区间无限扩大,于是就有了以居住地的地名(村庄、城市或州、县名)或建筑物而得来的姓。如Kent 肯特(州名,在英格兰东南部)、Bedford贝德福德(州名,在英格兰南部)、London伦敦(城市名,英国首都)、Burton伯顿(城市名)、Hamilton汉密尔顿(城市)、Hampshire汉普(州名)、Sutton萨顿(城市名)、Hall霍尔(礼堂)、Mill米尔(磨房)等。

英国作家Jack London,从他的名字可以看出他的祖先在伦敦居住过。

四是通过区别同名人的外表特征而得来的姓。这种姓所使用的往往都是形容词,用来描述某人特征的绰号。其外表特征可能是人的高矮胖瘦,如Shor t肖特(矮的)、Long朗(长的)、Little雷特(小的)等。

也可能是衣服的颜色,如黑色、白色、绿色或者红色Black布莱克(黑色)、White瓦特(白色)、Green格林(绿色)、Red雷德(红色)等。或者其它特征,比如Stern斯特恩(严厉的、苛刻的)、Strong斯特朗(强壮的)、Swift斯威夫特(敏捷的)。

女歌手Taylor Swift(泰勒•斯威夫特)可能她的祖先就曾经身手敏捷,尽管她出生在美国,但有着英国人的血统。

五是用某某人之子的称呼区别同名人而得来姓。如由Henry son of John(亨利•约翰之子)演变成的Johnson(约翰逊),由Henry son of Robin(亨利•罗宾之子)演变成的Robinson(罗宾逊),由Henry son of William(亨利•威廉之子)演变成的Williamson(威廉逊)等。

此类姓氏,源于父系的,来自男性的名字,如Benson本森(Ben的儿子)、Davis戴维斯(David的儿子)、Dawson道森(Daw的儿子)、Harrison哈里森(Harry的儿子)、Jackson杰克逊(Jack的儿子)、Richardson理查森(Richard的儿子)等。

源于母系的,来自女性教名,如Molson穆尔森(母亲叫Moll的儿子)、Madison麦迪逊(母亲叫Maud的后人)、Emmott艾默特(母亲叫Emma的后人)、Marriott马里奥特(母亲叫Mary的后人),等等。

六是源于财产或遗产而得来的姓。一些贵族后代以其拥有的城堡、庄园或者其它遗产的地名为姓。 Windsor温莎(英国王室拥有的温莎城堡)就是个著名例子。它就被乔治五世用以作为英国王室家族的姓氏。英国女王原名就是伊丽莎白•亚历山德•玛丽•温莎(Elizabeth Alexandra Mary Windsor,姓Windsor温莎)。

七是以标识资助人的名为姓。比如Hickman希克曼(被Hick帮助的人), Kilpatrick基尔帕特里克(Patrick的追随者)等等。

最后,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古时英国仆人的姓氏,直接在主人或者收养者姓名后面添加“S”,比如Vickers威格士,可能就是Vicker先生的仆人。Williams威廉姆斯,可能是为William服务的佣人或者是William收养的人。

行文至此,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英国人使用姓氏的目的和姓氏的形成与发展,同中国人使用姓氏的目的和姓氏的形成与发展是截然不同的。

中国人使用姓氏的根本目的是为制止有血缘关系的同族人通婚、乱伦、乱婚现象的发生,推行族外婚制,以确保种族的健康繁衍。姓氏的确立以有血缘或亲缘关系的氏族群体为单位,全族人使用同一个姓或氏,有着共同的祖先。

英国人开始使用姓氏的目的仅仅是为了对同名人加以区别,姓的确立以个人或家庭为单位。大范围内使用同一个姓的人并无任何的血缘或亲缘关系,无共同祖先。

由此,西方与中国姓氏的社会价值和作用也截然不同。

在中国,同姓是一家,因此,“同姓则同德,同德则同心”(《国语·晋语四》)。由同姓人构成的宗族组织具有极强的凝聚力和社会号召力。宗族组织在社会治理和维护地方与国家的长治久安方面发挥着无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西方姓氏则不具有这种作用和价值。

然,英国人的姓氏来源也有其规则性。利用这些规则,对英国人就可以从姓氏中扒出他的祖先是干嘛的,想想也是件有趣的事情。

据统计资料显示,英国共有8,461个姓,按使用人数排在前十位的姓是:Smith(史密斯)、Jones(琼斯)、 Williams(威廉姆斯)、Brown(布朗)、Davies(戴维斯)、Evans(埃文斯)、Evans(伊文斯)、Wilson(威尔逊)、Thomas(托马斯)、Roberts(罗伯茨)

这十个姓的使用总人数约占英国总人口的5.7%,其中第一位的Smith姓使用人占英国总人口的1.1%。(中华朱氏网特约撰稿人朱乐尧)

(有事找站长,中华朱氏网,长按扫码,19819884266)

中华朱氏网群.jpg

长城.jpg

  • 最新评论
    查看全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