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之锡(1623-1666年),字孟九,号梅麓,浙江义乌人,清初治河名臣,顺治1646年进士,历任编修,弘文院学士、礼部右侍郎等职。
据查,顺治三年(1646)丙戌,进士科朱氏有6位考中进士,分别为:山西平阳府闻喜县朱裴、山东兖州府鱼台县朱之玉、北直隶顺天府大兴县朱之弼、浙江金华府义乌县朱之锡、山东济南府莱芜县朱廷位和顺天府三河县朱国俊等6位朱氏。
顺治末,塞黄河山阳决口,开董家口淤沙。朱之锡上治河十事条陈,得允准实行。减兵船绛夫徭役,免除百姓苦累。
康熙初,河决原武、祥符、兰阳等地。朱之锡力筹堵塞。又上疏请禁兵船擅自开闸闭闸,得允准实行,保证运河航运正常通行。
顺治十五年(1658年),为了治理黄河与运河之交的董口淤塞,时为总督河道的朱之锡亲勘工地,从石碑口往南,别开新河250丈,以接连大河,终使河水流畅自如。
顺治十六年春,朱之锡又亲驻山阳苏嘴一带,排除了五大工程中的危险问题,清理了诸多弊端。后又奔赴太行老堤,制定治河决策。建议中州各地派遣的夫役按照15年以前的属地,分远近和轻重缓急,渐次调用民工,这既保持了正常需要人数,又做到了合理摊派夫役,众百姓心悦诚服。
朱之锡每年都要清理各地河官的财务,发现贪污渎职者,一律严惩。
大运河是清朝北自京师口、南抵杭州湾的一条水运大动脉,三河交汇处更是朝中南北运输的咽喉要道。这条清代漕运的水上生命线,一旦梗阻,粮草难行,兵马不动,后果不堪设想。顺治十八年(1661)冬,清江至高邮300里间因水患河道几成平地。朱之锡召集民夫彻底清淤疏浚。他奏请朝廷发给民夫粮食以作报酬,稳定了民心。因此,工程虽然浩大,劳工却不缺。朱之锡鉴于运河因水灾或干旱都无法通航船只的实际情况,奏请朝廷修建了南起台庄、北至临清的多处调节水流的闸门,并严格控制船只运裁的重量和开启、关闭水闸的时间,使运河得以终年通航。
康熙亲政以后,把河务当作巩固清朝统治的重大政治任务,加强对水利的整治。康熙元年(1662),朱之锡任期已满,因功绩卓著,仍为康熙重用。继任河道总督,成了两朝治河重臣。在康熙帝执政的最初15年内,黄河频繁决口,给中原粮区和江南富庶之地造成惨重的经济损失,直接危及清政府的财政收入,影响到局势的稳定。朱之锡长时间住在治河工地上,指挥抗洪抢险,安排民工和材料,手、脚、口都生疮溃烂,却依然不下火线,直到抗洪完成,险情排除。
朱之锡十年如一日,心系三河,尽忠职守,为了治水,常常废寝忘食,日夜操劳。即使积劳成疾也不告假治病调养,以致身体虚弱。朱之锡虽然赡养母亲于署中,但因总督七省的河务缠身,南北交驰,常年不在府中,难以守候在母亲身边以尽孝子之道。母亲去世后,朱之锡不得不在职守丧,他一边披麻戴孝,一边不分昼夜地奔波在沿河工地上,留下了“两年任所寄母棺”的美名。由于他的呕心沥血,三河水患得到极大程度的抑制。
时任直隶、山东、河南总督的朱昌祚在上书中高度评价朱之锡的治河功绩和为官作风,称赞他治河十年,日夜操劳,廉洁奉公,不计私利。任河道总督,治理黄河、淮河、运河达十年之久,南北交驰,殚精竭虑,鞠躬尽瘁,卒于任上,年仅44岁。在他任总督河道的十年中,没有发生过重大水灾,沿河人民得以安居乐业,而他“河神”的美名也传遍天下。康熙谕赐祭葬。黎民百姓无不称颂其惠政,奉为“河神”,沿河立庙,春秋祠祭,并称之为“朱大王”。
乾隆四十五年(1780),清廷追封朱之锡助順永宁侯,由官府春秋祭祀。
(中华朱氏网)
2023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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