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儒家思想缺少神性
来源:管理员 | 上传者: 世界朱氏网 | 2024/09/17|浏览量:565
从宗教视角研究中国儒学,探讨儒家的宗教观。
儒学作为古代社会两千多年的正统思想,缺乏当代所谓“宗教”的主要属性和内涵。如它不以出世解脱为终极目标,不存在严格意义上的、与世俗职务划清界限的专门的教会或独立神职人员团体,缺乏其他宗教所建构的宗教性宇宙结构论,其理论体系也不是以先验性的范畴为主要支持,在形态上也不存在超验与世俗的紧张对立。他们的社会政治理想,明显地诉诸于世俗道德而不是宗教权威。尤其是儒家基本上否定灵魂、神灵和神性意义上的鬼神存在。灵魂观念是中外宗教的一般特性和理论基础,而儒教则以无神论的倾向和现实世界的定位凸显出鲜明特性。
儒教之世俗性的确定,与商周两代的宗教传统的特殊性是密切相关的。商代的宗教具有一个不同于一神教或多神教的多元的上帝系统,他们缺乏确定的神话原型,在文明高度发展阶段中宗教祭祀与繁多的巫术形式并存。商民族作为中国上古的东方复合民族,富有热情奔放的浪漫主义精神,他们把情感更多地投入到祭祀活动本身,而不十分注意所祭祀的鬼神。周代宗教的至上神或天的信仰同样缺乏神话原始类型或原始意象,又表现出明显的自然化、规律化、抽象化的趋势。加之很少显示神迹或超自然能力的特征,造成上帝神性向代表社会秩序的自然法则逐渐转化。
儒教之理性主义特征,又能够从春秋战国时期的社会历史找到根源。西周的制度结构以封建宗法制为中坚,正是宗法制度自身,不断使许多小宗的贵族子孙在一定世代后自然地遗落了贵族身份,成为平民。西周宗法制作为化解内部矛盾、维护贵族团体利益的工具,又天然地制造并壮大最后瓦解自身的异端群体。春秋战国时期的战乱加速了宗法制的崩溃,失去贵族身份而又掌握一定文化知识的贵族后裔迅速增多,最终形成一个具有政治主导力量的士民阶层。这个社会群体提供了包括儒家在内的参加百家争鸣的诸子学派。同时他们被抛离贵族阶层、或从宗法制之制度的分裂瓦解中破壳而出的时候,本身即成为一种宗教权威的异己力量,与密切联系宗法制的宗教传统有一种天然的疏离感觉。士民阶层在遗失贵族身份的同时,也一定程度上摆脱了神权的羁绊,而能从新的社会地位找到倾向于非宗教性的新的视角审视社会现实。
儒教展示出无神论的特征,亦与其自身的目的和理论形态之特点有关。儒家的社会理想定位于现实政治的合理性,其价值系统的核心是强调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进而推展为世俗道德体系,而不是基于宗教信仰和人与神之关系上的宗教道德体系。儒家所追求的道德伦理目标的实现,是建立在人们对行为规范的自我判断和自我修养的基础之上的,行为之合道德性不依靠神的意志和外在的他律约束。另外,儒学建立起《易传》那样符合经验世界的认知模式,使得其宇宙论和自然观方面停留在理智经验范围之内,不越雷池一步。
儒教在科学尚不昌明、宗教权威根深蒂固的历史语境中保持和发展非宗教性的人文理性精神,还在于两汉以前的儒学思想家们自觉地利用传统,自觉吸收一切可为其所用的文化成果。他们在吸收传统的理性因素的同时,为自己的理论精心建设起一种传统轮廓。
为了迎合时代潮流,更深刻地接触人的内心生活,满足人们之自然情感的需要,儒家策略地利用民间信仰和神秘主义思潮,通过艺术性质的认知方式超越理性的疆界,探寻具有无限可能性的人生意义和完善人的生命意识。他们在弘扬人文理性的同时,注意与感性自然保持和谐,追求理智与非理智的经验统一性,从而使理性主义精神得到非理性因素的必要补充。这使得儒家的价值系统避免与宗教信仰产生激烈冲突,并能够长期共存,相互补充。其理论在漫长历史时期的延续性中成为具有权威性的新的传统。
(陈永明:《儒学与中国宗教传统》序)
2024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