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茹,生于嘉靖八年(1529年) ,字以汇,号泰菴,四川泸州人,出身官宦世家,父亲朱子恭曾任布政司左参议。
嘉靖二十八年,朱茹参加四川乡试,凭借对《礼记》的精研而中举。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25岁的他在科举中表现出色,成功考取三甲第一百名进士,自此踏上仕途。
嘉靖三十三年,朱茹初任河南新蔡知县。在任期间,他持政严谨,廉洁自律,从不扰民。为了给学子们创建庙学,他不辞辛劳地四处奔波。对于来访的百姓,他自掏腰包招待,从不挪用官银,其义举深深感动了新蔡百姓,赢得众人钦佩。
当时陕西华州发生地震,灾情严重。朱茹因其出色的政声,被朝廷选中前往华州担任知州,负责安抚灾民。到任后,他谦逊对待下级官吏,严格依法办事,绝不纵容下属。灾后在修复城垣、官署、祠宇等事务时,他坚持公事公办,尽量不增加百姓负担,让百姓能在地震后安居乐业。同时,他还创立了华山书院,教导当地士子,推动了当地文化教育的发展。不仅如此,朱茹还整治沙河,成功杜绝了洪患,并且潜心研究医学,方便百姓看病,华州百姓对他的德政感恩戴德。
因其在地方上的卓越表现,朱茹升迁为工部员外郎。嘉靖四十五年(1566年),他又从员外郎升任松江府知府。在松江府任职时,朱茹沉毅有气节。当时,当朝首辅徐阶的家奴犯了法,朱茹毫不畏惧权势,铁面无私地将其绳之以法,彰显了他公正执法的品质。
后来,朱茹担任临清郎中,负责经理河道事务。在任内,他致力于保障运河的畅通和水利设施的维护,为当地的水运交通和农业灌溉做出积极贡献,他深入实地考察河道情况,积极组织人力物力对河道进行疏浚和整治,确保了漕运的顺利进行,也促进了区域间的物资交流和经济发展 。
朱茹在仕途上辗转多地,无论身处何职,都能心系百姓,恪尽职守,以实际行动践行着为官之道,在各地都留下了令人称赞的政绩,其事迹也被后人记载于《山东运河备览》《松江府志》等典籍之中 ,为后世所铭记。
(汉明长河)